全国首例“花呗套现”非法经营案宣判,宙斯盾舰
来源:法治周末报 作者:彭飞 责任编辑:方向 发表时间:2018-01-12 11:48 阅读:次
核心提示:“蚂蚁花呗”是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小额信贷产品,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外部商家消费时,可选择由蚂蚁花呗先行垫付货款,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“蚂蚁花呗”偿还欠款无需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,但其不具备直接提取现金的功能
本文原标题:《全国首例“花呗套现”非法经营案宣判 90后被告人被判刑两年半罚金3万元》
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彭飞
近日,1992年出生的杜某因从蚂蚁花呗套取470余万元获利6千元,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“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,构成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3万元,同时追缴违法所得6千元。
接近检察院的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专业人士表示,和信用卡套现型犯罪不同的是,像杜某这样通过“花呗”套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,之前并无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。
蚂蚁金服方面称,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因利用“花呗”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。
“蚂蚁花呗”是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小额信贷产品,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外部商家消费时,可选择由蚂蚁花呗先行垫付货款,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“蚂蚁花呗”偿还欠款无需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,但其不具备直接提取现金的功能。
笔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,2015年7月,被告人杜某等人共谋串通淘宝用户,在淘宝网上店铺虚构商品交易,利用“蚂蚁花呗”套现。杜某等人扣除手续费后,将余款转入淘宝用户的支付宝账户。
据蚂蚁金服安全管理部总经理邵晓东介绍,由于此类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,侦查取证的难度较大,并且花呗套现入刑并没有判例,因此,不法分子想当然地认为找到了法律的“漏洞”,找到了生财的“捷径”。(责任编辑:方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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